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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所属类别:十周年庆专辑 所属大类: 十周年庆专辑  
 
网友来信来文的建议和意见摘要


雨晨、望星空、紫荆水晶等
     
 
登记日期:2010/7/30 7:41:09
 
   
 

理论研究要从实际出发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

记者要有职业道德  呼吁建立新闻法

 

《老王论坛》十周年庆不少网友来信来文祝贺和谈看法、提建议,下面我们摘录其中的部分如下:

 

雨晨:过去多年来,我经常访问《老王论坛》,收益颇多。希望今后多发表针对广播电视改革中的诸多问题,展开理论学术研讨。我是个记者,不喜欢学院式的论文,那些“玄”的理论离我的实践太远,我喜欢从实践中来的理论,这样才能指导我的工作。真希望《老王论坛》越办越有针对性。

 

望星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觉得现在的广播电视跟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了,那么我们的理论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呀?现在我们所有的节目都得靠自己去筹钱才能办起来,当然主要渠道是做广告,可是城市就这么大,能拉的广告就这么多,怎么办呢?上面派广告任务给我们记者编辑,我们能量再大也不可能拉这么多(年年“快马加鞭”),谁能吃得消?!从理论上和政策上讲,新闻工作者不应该拉广告(我很想用心用力去做好新闻工作),可是实际上却不得不拉广告,怎么办呢?真不知道有什么理论和政策可以把我们从拉广告的苦海中解救出来!?理论研究要从实际出发,千万别脱离实际,脱离实际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

 

紫荆水晶:记者工作太难干了!尤其是搞舆论监督的报道和批评性的新闻很容易得罪一些官员(虽然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支持舆论监督,要支持记者搞批评性报道),他们不高兴了,不是通过我们的领导指责我们,命令我们检查并听侯处理,就是从今以后我们就别想再采访他们的领地,有的记者甚至被打和被抓捕,记者人生安全没有保证了,记者的工作被干扰了.我们觉得应该建立新闻法,这样有法可依,我们的工作和地方官员做事也都有尺度了!

 

《老王论坛》认为国家主席胡锦涛曾经强调,媒体要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舆论监督对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尤其在中国迅速发展的今天,一些矛盾、冲突亟需找到发泄口,在相关部门一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公众往往寄予媒体很多希望。因此,对于社会良性发展有益的监督报道,我们必须予以立法保护。

 

梅花开:我们广播电视经常批评一些社会上不文明的人和事,也有时候批评一些单位损害职工利益甚至损害社会利益的事等等,可是报道后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反馈,时间长了,社会上有种说法,“让他们(指记者)曝光吧,希望他们天天这样,虱子多了不怕咬!”有的时候对一件很难平民愤的事反复采访曝光,结果这个单位或者企业的就组织人殴打记者,我们找有关部门处理,却也得不到应有的回应,记者白挨了打,事情问题也没有解决。真不明白这到底是哪里出了毛病?这里还有法吗?所以看来建立新闻法实在太有必要了!应该呼吁建立新闻法!

 

秀竹倩影:20091121日晚上,河北青年报常务副总编辑乐倩在石家庄住所楼下突遭歹徒袭击,被殴打成重伤。23日,乐倩向记者透露,歹徒边打边说叫你报,叫你报,她据此推测被打原因可能和此前的批评报道有关。记者被打已经不是新闻,在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记者是仅次于警察和矿工的第三大危险行当。从央视、新华社记者被打到湖北电视台记者被打,从一年被打5次的《新快报》挨打状元,到兰成长被黑心矿主殴打致死。记者采访被打事件似乎已成家常便饭,而这次不同的是,被打的对象是媒体高层领导,并且不是采访时挨打,而是在非工作范围内遭到的报复行为。显然,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冲突已经升级。新闻业竞争激烈的今天,深度新闻、监督报道更成了每个媒体必抢之地。但另一方面,挖地越深,监督越广,所遭遇的阻力也越大。而在我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对新闻记者采访权益予以规范和保护的法律,从而导致了目前媒体监督的尴尬状态。看来建立新闻法已经迫在眉睫了!如果《老王论坛》能够在这方面多做点有关新闻法的理论研讨很有必要,希望为新闻法的建立做点工作吧。

 

水中月:我不是记者也不是广播电视人,我对你们有话要说。谁都知道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批评性新闻更应该是完全真实的。可是,现在,许多记者媒体不很道德,尤其是搞娱乐报道的记者,经常搞假新闻,搞什么诽闻,弄得社会乌烟瘴气的,很不像样!可是却很少见到有关新闻管理部门处理过这样的事,如此这般,这种坏风气就越演越烈。当然有的不是娱乐新闻的新闻也有假的,我们一看一听就知道是拿了钱的广告新闻或者是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为了抢时间就报错了的。如此下去,还能有多少人信你们媒体的报道呀!媒体的公信力都要打折扣了!所以建议应该立法,对搞假新闻的要处以法办!情节恶劣的要从严处理!

 

《老王论坛》认为,从以上几位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来看,从媒体,新闻工作者和受众三个方面都有要求希望给新闻工作立法!这个问题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希望有关方面关注这个问题,并组织法学界和新闻界等共同研究建立新闻法的事宜。《老王论坛》愿意提供研讨的平台。

 

 

 

 

 

[老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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