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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所属类别:探索空间 所属大类: 探索空间 | ||||||||||||||||||||||||
中美舆论监督比较研究
王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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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02/9/5 1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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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在我国,舆论监督是运用大众媒介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公共事务和一切涉及公众利益的活动,并用舆论的力量促使它们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轨道运用的一种社会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须臾不可缺少的。(1)美国媒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设置社会舆论议程者和声音最响亮的喉舌,舆论监督则是一种更为平等的制衡作用。大众媒介与政治权力和社会生活有关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它被称作“看门狗”角色的舆论监督作用。中国和美国当然不同,但是借鉴他人的历史经验还是必要的。面对加入WTO之后新闻传播全球化的趋势,学习借鉴美国舆论监督的长处,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舆论监督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对新闻传播事业的理论开拓,是在继承了毛**、邓**的新闻思想基础上的再完善、再发展,是我党第三代领导人在政治上、思想上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他在1992年十四大报告中强调:“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将“发挥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列为建立社会主义监督机制和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在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他特别提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2000年8月,***在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重申:“反腐败必须用法制的办法,用舆论监督的办法、教育的办法逐步地把它解决。” 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上再次提出:进一步做好典型宣传、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工作,扶正祛邪,振奋精神,鼓舞人们奋发向上。***同志在纪念建党8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中,深刻阐明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讲话中提出人民群众应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力,指出“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从毛**到邓**再到***,他们的新闻监督要坚持党性原则一脉相承,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不断贯穿有中国特色的基本理论,在继承中完善,在完善中总结,在总结中发展。这主要集中表现在他们对于开展舆论监督有许多原则性的共同认识。 首先,舆论监督要树立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毛**指出:“批评应该是严正的、尖锐的,但又应该是诚恳的、坦白的、与人为善的。只有这种态度,才对团结有利。冷嘲热讽,则是一种消蚀剂,是对团结不利的。”他还严肃指出:报纸不能滥用批评,不能乱扣帽子,无限上纲,更不能歪曲事实,无中生有,或被坏人利用。破坏性的批评要严加制止。邓**认为:“报纸搞批评,要抓住典型,有头有尾,像积极方面诱导,有时还要有意识地作好坏对比。这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才有力量,才说明是为了改进工作,而不是消极的。”“我们有的批评往往只是把问题摆了出来,没有下文”。***特别强调:“对那些错误的,违法的东西不能不管不问。在大是大非面前,宣传思想文化部门要坚持原则,提倡什么,允许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他同时还对开展舆论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提出了“要讲究职业道德,树立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的要求,使记者队伍在舆论监督中做到“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培养他们歌颂我们伟大事业的光荣感,敢于同社会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责任感。 其次,舆论监督要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毛**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多次重申舆论监督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分析原则。1957年他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分析,不要片面性。”他指出有些文章不是实事求是、讲真实,看上去“神气十足,但没有货色,不会分析问题,讲不出道理,没有说服力”。因此,他奉劝记者头脑要冷静,对待批评监督“不要把任何一件事情绝对化,坏事情也不要只看到它的消极一面,要有冷静的头脑,要做比较”。邓**一生信奉的是“实事求是”。他经常提到“无论是开会发言、写文章,都要进行充分的说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决不能以偏概全,草木皆兵,不能以势压人,强词夺理”。***则从讲政治的高度论述了舆论监督必须坚持真实性。他说:“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路线。”他还指出:“我们新闻工作的阶级性和党性同新闻的真实性一致。”他认为:“现实生活是复杂的,要找出几个事例来表现某个观点并不难。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尽管这一叶、这一点确实存在,但从总体上看却是背离了真实性。”他要求“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实的真实、准确,尤其是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实的真式性。” 再次,舆论监督必须讲求方法艺术。毛**在1954年一次谈话中说:“关于报纸上的批评,要实行开、好、管的三字方针。”他很重视批评的时机,“不要专门喜欢事后批评,最好是刚露头就批评。”毛**搞批评监督,不仅能把握时机而且还讲究分寸,“要下些毛毛雨,不要在几小时之内下八百公里的倾盆大雨,‘强迫受训’的制度必须尽可能废除。”邓**认为“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他指出对于批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但是,“对有些与事实不符的批评,必须时也要提醒和说明”。***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要讲求宣传艺术,提高引导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宣传报道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读者,使广大读者喜闻乐见。”这对于搞好舆论监督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美国:新闻专业主义遭遇新闻管制 新闻的专业主义是美国政党报纸解体之后在新闻同行中发展起来的“公共服务”的一种信念,它最突出的特点,是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2)新闻专业主义的目标是服务于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利益团体。新闻专业主义的概念,远远超出了职业的基本社会学特征。它包括一套关于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系列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服从于政治和经济权力之外的更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 对政界要人的监督 在美国,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对政治人物,总统进行批评、指点、评论。因此,今天美国的任何一个政治家从他宣布参加竞选或就任公职起,他便时时刻刻处于新闻界的监督之下。如果政治家涉嫌有任何经济问题,绝难逃过新闻记者的跟踪追击,也难得到公众谅解。但真被美国人选上总统宝座,却决不意味着能获得新闻“豁免权”。恰巧相反,总统本身可以说受到新闻界最严密的监视。美国人似乎认为总统的私生活和他在其中生活的白宫一样,都应该公开。白宫及其花园常年游客不绝,总统及其家庭的私生活也属于全体美国公众。正如斯蒂芬·赫斯所说:“人民有检查的权利,任何禁区都自然而然受到怀疑”。美国第一大报《纽约时报》的执行编辑就公开说过,“美国总统没有权利保守私人秘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个性,他们的财产,家眷亲朋和价值观念,无一不是新闻报道的对象。”新闻界对政界人物无所不在的监视和曝光,在美国总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因为和这种趋势产生的弊端相比,美国人感到更无法容忍一个事事保密和不受制约的政治领导层。 防止官员营私舞弊 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和以权谋私恐怕是世界性的通病。美国政府为此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其中包括一整套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官员为政清廉的控制机制,法律和行政监督措施。美国的新闻传播媒介在监督政府官员方面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个商业社会里,相对独立的各报纸、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之间有着十分激烈的竞争,这迫使他们利用美国政治透明度很高的特点,千方百计地调查政府高级官员的各种活动,一旦发现任何行为不轨的蛛丝马迹就会追究到底,这样就使得高级官员始终处在记者的摄影镜头之中,不得不“夹着尾巴做官”。由于新闻界只对法律和事实负责,对公众负责,而不对政府或某个官员负责,因而较受公众信任,使公众有效地通过传媒对官员实行监督成为可能。 代表了美国统治阶段的“三边委员会”曾特别就越战引起的统治危机进行研究,研究题目乃是《民主体制的可统治性》。报告结论指出,“媒体已成为国家权力的明显资源”,媒体的无法控制,“内则使得民主过渡,使政府威信扫地;外则使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衰退”。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觉悟,美国遂于70年代中后期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媒体股权交换。从此以后,美国的“自由媒体”的时代宣告结束,媒体与统治集团挂钩,并成为国家恐怖主义的宣传机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媒体敢于揭露军特部门密件,敢于抨击侵略活动之勇气,开始被一种新的“共识”及“政治正确”所收编。 打赢一场现代战争的先决条件是必须首先打赢相关的舆论战,越南战争给了美国政治家这样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后的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掌权阶层控制新闻界的手法越来越圆熟了。通过设立一个专门的新闻检查委员会来控制媒体的方法已经显得有些过时了。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赤裸裸地颁布一些法令强迫新闻界接受检查或是霸道地决定什么新闻可以发,什么不可以发,而是采取了一种更加隐蔽、更加巧妙的控制手法。(3) 首先,政府进一步密切了与传媒垄断集团的关系,加强了对其控制。在当代美国,新闻传媒业的垄断越来越严重,新闻媒体越来越集中在几个超大集团手中。高度的垄断使政府与垄断寡头之间更容易达成协议,取得利益上的一致。同样,政府与军火制售等相关集团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他们眼中,赢得战争远比事实真相更重要。于是,被左右了的新闻媒体往往无视新闻事实,不遗余力地进行种种歪曲宣传,通过控制舆论来控制战争,以达到掌权阶层想要的结果。 其次,政府转变策略,变被动地“堵、瞒”为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当然,这些信息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任何对敌方有利的信息都会被不动声色地加以扣压。为了达到某种战略上的目的,甚至出现了故意向新闻记者提供无法证实的虚假信息等类似的行为。在科索沃战争中,由北约主持的吹风会每天固定时间长达六七个小时,再加上可能随时进行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们被支使得团团转,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由北约提供的各类信息的汪洋中,从而使他们无法或很难得到事实真相。这样,北约从新闻源头上控制了媒体宣传的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引导舆论走向。 其三,美国政府还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的一贯伎俩,在控制新闻上软硬兼施。对于乖乖听话的记者,许诺为其提供便利的采访条件,优先提供相关新闻信息。而对于不那么听话的记者又是另一副嘴脸。 借鉴:建立健全现代舆论监督制度 正如我们无法回避美国舆论监督的局限性,我们同样无法否定其巨大的历史进步性和已经取得的辉煌业绩。显而易见,美国新闻业这棵繁茂的大树毕竟深深植根于资本主义的土壤,这就决定了它的理想与追求永远只能绘在资本主义整体发展的蓝图上,许多时候,它身不由己,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今天的美国舆论监督反而成了权力角逐与资本增殖的手段。通过比较、借鉴,应该从中获益并加以创新: 首先,要划清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舆论监督同新闻媒体是“第四权力”等资产阶级新闻理论的界限。美国的现实却让我们看到,舆论监督沦为资产阶级内部各党派争权夺利的斗争工具,成了媒介老板们不断刺激受众吸引注意的兴奋点。舆论监督在资本主义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的融合之下,逐渐失去它原有的战斗锋芒,舆论监督神圣的社会职责正在日益凋敝。(4)马克思主义的舆论监督思想与资产阶级“第四权力”的“新闻自由”观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新闻媒体不可能独立于政党之外。在资本主义社会,宣扬报刊独立于政党、政府之外,虽然有其揭露和批判政府的进步意义,但是这也掩盖了资产阶级报刊的政治面目。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党和政府的工作不是根本对立的,它本身就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党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没有独立于人民之外的“自身利益”,而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此,我们的新闻媒体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既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舆论监督既是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也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所行使的民主监督权利。 其次,舆论监督亟待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面对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新闻官司急剧增加的新情况,一些法律界、新闻界的专家学者提出许多建议:一、记者的自我保护。舆论监督仅凭职业热情和勇气是不够的,它与一般性的采访报道、抢新闻有所不同,它需要周密的准备、策划,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及敏感和机智。二、法律的“宽容准则”。对于涉及公民名誉权的纠纷,如果是在善意的、正当的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轻微失实,只要不是恶意利用和发挥,就应酌情减轻甚至免除责任。三、诉讼前的“ADR”原则。“ADR”是指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在诉讼机制存在的前提下,对一些民事纠纷采取非对抗方式的调解、仲裁,我国的“人民调解”就属于这种方式。(5)还有人提出可以从三个层面对舆论监督规范化、法制化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第一个层面是制定关于舆论监督的若干准则或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的决定。第二个层面是制定《新闻舆论监督条例》。第三个层面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舆论监督法》。(6) 再次,建立有利于舆论监督生存的内部良好机制。目前舆论监督利益化已有抬头的趋势,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经济利益驱动。将舆论监督变成生财工具,以利益交换操守和良知。第二,将舆论监督作为维护地方或局部利益的手段。严重的地方主义倾向完全损害了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第三,为刺激销量或增加影响,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急功近利。新闻媒介在舆论监督方面要有所作为,需要媒介自身在产业化运作上形成良性循环。(7)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名版栏目的成功已经给予我们这方面的启示。众所周知,中央台近几年的体制改革有重大突破,以新闻评论部为例,一是在人事管理体制上实行了聘用制,保证人员的高素质,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在经费管理体制上采取承包广告时段的办法解决节目制作经费问题,从而杜绝了有偿新闻和节目商业性倾向,形成节目质量与广告收益的良性循环;三是在制作上实行制片人制,责、权、利集于一身,充分调动了节目制作人的积极性。新闻媒介要在舆论监督方面真正有所作为,必须建立媒介内部的良好机制,以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不可因经营方面受制于人在编辑业务上畏首畏尾,不敢说话。 最后,建立监督仲裁机构,使舆论监督健康发展。新闻评议会是一种新闻行业自律的监督与仲裁机构。其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是负责处理新闻业内部或新闻业与社会间的新闻纠纷(即因新闻传播行为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它以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行业规约和评议会章程,对涉及新闻职业道德问题和新闻侵权所引发的新闻纠纷进行仲裁,并监督裁定决议的执行。它是新闻行业实行集体自律的一种有效组织机构,也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形式。有学者建议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牵头,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筹备组建全国性的新闻评议会组织,使之成为新闻界强化行业自律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纯洁新闻队伍,树立新闻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积极作用。地方性的新闻评议会组织可以在全国性新闻评议会建立,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组建。(8)可以相信,当新闻评议会组织在全国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效率、有权威的网络系统之后,它将对规范全行业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注释: (1)王强华《舆论监督与新闻纠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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