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9.19 修正flash导航按钮、迁入新空间。 2018 1.08 网站迁入商业空间。 2008 5.28 网站迁入青岛广电传媒网服务器,感谢传媒网提供网站空间。2005 6.15《老王论坛》正式申请 lwlt.net 做为永久域名,同时采用强大的商业网站空间,希望能为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升级核心代码。(2005.4.15) 增加在线调查功能,《老王论坛》,将会推出一些题目的在线调查,欢迎您投票参与。 增加越来越流行的 RSS 聚合服务。RSS ? 什么是 RSS ?全称“Rich Site Summary”或“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是一种数据描述规范,通过 RSS 阅读器查看页面,简洁、快速,没有页面美工,只有文字。 修正和优化搜索和高级搜索功能。 《老王论坛》再添与网友的沟通方式,如果你喜欢哪一篇文章,可以在这篇文章的下面,选择你喜欢的程度,来告诉作者。 本站所有文章、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归各自著作权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国际法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有转载、引用、出版、发表等一切有损著作权人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有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可能。
  文章所属类别:探索空间 所属大类: 探索空间  
 
纪录片真实性的多维审视


陈亚栋(江苏如东电视台)
     
 
登记日期:2003/5/25 17:14:26
 
   
 

 

伴随着纪录片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对纪录片“真实性”概念的探索呈现分化和论争的多元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纪录片的历史就是一部关于真实观念的理解史,真实问题永远与纪录片联系在一起,互相缠绕,无法分离,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时至今日,业内人士仍上下求索“真实”的内涵和外延,并对其适用范围作出界定。对于纪录片真实性的探求,美学博士、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吕新雨教授近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现在需要的是对纪录片“真实性”作深入地研究。本文试将纪录片的“真实性”置于哲学的角度,通过其与新闻价值体系中的“真实性”的比较,分析两者的分野,并用巴赞的电影理论分析古典现实主义纪录片与新现实主义纪录片对真实性的不同理解,文章还就在纪录片拍摄的操作层面中“真实性”的认识误区作了一番辨析,力图为纪录片真实性的探究提供一个多维的视角。

真实性:哲学角度的解读

“真实”之于纪录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北京电影学院黄式宪教授认为:纪录片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空间,不可能虚拟现实,是不可能造假的。北京广播学院任远教授认为:非虚构是纪录片最后一道防线,不能再退了。钟大年先生认为:真实性是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纪录守望者段锦川曾说,他们做纪录片的人都有共同的初衷,就是找到一种能够表现真实世界的做法,也是想表现真实世界的冲动。实际上,大家都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件想说真话想去寻找真实的事情。

为了搞清“真实”的含义,有人曾经翻阅了若干本哲学著作和辞典。使人惊讶的是,竟没有一本对这个词作出解释。看来,“真实”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真实”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真实”存在。在哲学领域,以往人们关于“真实”的讨论,似乎总是在回避或者没有澄清两个基本的问题:一是“真实”与“客观”的关系,二是“真实”与“存在”的关系。在人们的习惯认识中,“真实”一直被推崇为一种无法反驳又不会改变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身边,我们时常听见这样的说法:“××的主题是真实的”,“××的拍摄手法是真实的”,“××的表现手法是真实的”,似乎,在纪录片的主题、事件之外,早就存在一个“真实的主题”、“真实的事件”,“真实”果真是作为一种客观的东西存在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解释起来很简单,水是真实的,因为自然界中有水,而我们说“××故事是真实的”,而自然界中却没有故事,故事的产生依赖于人与自然界的互动之中,依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之中,显然,“真实”不是纯客观的,而是一种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东西。美国哲学家H·G·布克概括的好:“真实永远不会是一般人理解的那个排除了人的主观主义倾向的真实。世界上任何事物,包括艺术家们推崇的真实,一旦离开了人的主体性,就失去了意义。”显然,真实并不是纯客观的,成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便是印证,鲁迅先生在谈及《红楼梦》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各种人所看所感均可谓“真实”,不过是不同的感悟对应于不同的真实而已。所以从哲学角度来看,“真实”一定不是个绝对的概念,从物质的存在方式来说,随着物质的运动和变化,“真实”将永远保持着相对的面貌。“真实”相对于“变化”而言,也相对于“运动”而变,世界的属性是运动和变化,同样,在纪录片中“真实”的属性也是随着观众的认识而运动和变化着的。用一句艺术的话来说:“我们看不到真实本身”,用数学中的“渐进线”的概念来理解就是:无限接近,永远不可及。在纪录片中存在的只是人们(编导和观众)对真实的追求,以及在追求中的切身感受。

第二个问题:真实=存在?按照海德格尔的解释“存在不是某物”。从哲学角度来说,“存在甚至不是被感受的某种状况,存在本身根本不是一个对象,它是一个思想的维度,是一个标准,它用来表明某种东西在什么意义上是一个对象。或者说任东西都存在,但对于思想的某种特定可能性来说,有的东西存在而另一些东西不存在,存在和不存在是思想的判定方式,只有当具备某种判定条件,这种判定才生效,否则‘某物存在’和‘某物不存在’这两种断言在意义上是无区别的。”确切地讲,“真实”是一种感受、一种存在——一种理解的存在。因为“真实”本身就是一种思想的 、感情的、意识的判定方式。没有无条件的“真实”,同样没有无对象的感受。存在本身不是问题,但“真实”的存在却是个问题。“真实”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存在于每个人的经验里,也存在于相互联系的对象之中,人们通过不同的感悟,理解到的不同的“真实”总是可能存在的。我们知道,纪录片创作从某种角度上说是关于感悟的重构和创造,是塑造人物性格的。因此,它的创作过程依赖于创作者的感悟,是一个不断理解真实的过程,想象真实的过程,建构真实的过程,逼近真实的过程,。因此,它的真实性的保证就与纪录者的道德良心紧紧联系在一起。

真实性:新闻与纪录片两种价值体系之分野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纪录片中“真实性”概念的理解与传统新闻理论中“真实性”概念混淆在一起,“真实性”成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

在新闻理论界,“真实性”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核心概念,但它同时是一个有争议的理论问题。一般认为新闻中“真实”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新闻中的每一个具体事例(事件)必须合乎客观事实,二是对每一种大众传播来说,要求连续不断的新闻向人们呈现一幅现实社会的真实图景,也就是说新闻真实在于不仅仅是客观事实,它必须是一个价值真实。新闻价值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在新闻价值体系中,客观事实与通过大众传媒传递出的对现实的描述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把关人进行选择必然是有所依据的,是具有标准的,而标准的背后是利益原则——商业利益和政治利益,因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与一个社会共享的价值体系密不可分,这也是新闻真实性适用范围的边界,在一个社会体系中的真实到另一个社会体系中去就有可能失效。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下,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与意识形态的功能密不可分,政治挂帅的国家意识形态要求每一个公民首先是一个政治动物——这种意识形态上的计划经济也开始转向政治形态宏观控制下的多元文化格局并存的局面,这种局面在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便初显规模,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大众文化的出现和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精英文化的形成,构成了不同于主旋律文化的两个亚文化层,而纪录片在中国的兴起是与这两种文化紧密相联的。因为纪录片创作能走出困境得益于对外宣传的蓬勃开展,因此对外宣传要博得另外一个文化系统中的观众的认可,那就必须寻求一个宽阔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因此,当纪录片有意识地与意识形态中心保持距离的时候,它就已经与新闻在文化视野上有了区分,按照新闻“真实”来界定的话,在第一层面纪录片与新闻中每一个具体事例必须合乎事实,这是一致的,而在第二层面,新闻真实的价值理论便失效了,诸如许多以“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为题材的 纪录片,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说不能构成一个新闻报道,却是纪录片的经典选题,可见纪录片和新闻不属于一个价值体系,它们的价值标准是有区别的。笔者认为:“真实”和价值观念联系在一起,纪录片和新闻的“真实”概念上的区分正在于观察者所处的位置以及由这种位置所决定的视野,新闻是站在国家意识形态所规范的社会价值体系之中对客观事物的观察与描述,纪录片是站在体现人文价值,以实现人文价值关怀为特征的文化体系之中,两者并不应该是对立的,在揭示事物“真实性”内涵的意义上,他们具有同样的地位。

真实性:古典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之比较

划清了“真实性”在新闻与纪录片之分野后,我们不妨将其置于两种不同的流派—古典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作比较。古典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追求真实地反映生活,但他们追求的真实并不尽相同,纪实理论的创始人巴赞认为:“与以往的现实主义重要流派和苏联流派相比较,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独特性在于从不让现实屈从于某种先验的观点。新现实主义仅仅知道内在性,它只知道从表象,从人与自然的纯表象中,推断出表象包含的意义。”古典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显然对“真实性”有不同的追求。

古典现实主义纪录片的创作往往先定内容和主题而后采访、写作脚本,拍摄、编辑、综合加工一切为表现主题服务。20世纪的英国著名的纪录片导演约翰·格里尔逊便是这个流派的主要代表。他的创作信条是:“我们首先是宣传员,其次才是影片的摄制者”“艺术是一把锤子,而不是一面镜子”。并且主张纪录片应有创造性地对真实生活场面作出处理,它是一种直接的宣传手段。以当前的创作实践为例,中央电视台纪录片导演孙曾田拍摄的《最后的山神》,它的画面给人美感突破了常人关于纪实的理解,他通过对人物情节的选择处理,对蒙太奇的精心运用,表现了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表达出自己对文化与人类的深层反思,其制片人曾就创作该片介绍经验时说:我认为纪录片主题应该先行,主题应该在充分的前期准备之后,在考虑了角度切入点之后加以确定,主题确定之后才能围绕主题,先记录生活镜头绝对是有目的的,决不是漫无目的的见什么拍什么,比如开头剪辑的过程就是选择的过程,就是体现主题的过程。《最后的山神》这种做法是古典现实主义的常规做法,古典现实主义要求发掘生活的本质,要求创作主体深入生活,参与性地观察、艺术性地叙事,并在作品中注入自己的品格,其追求的“真实”应是本质真实。

 新现实主义的创作思想就是“存在先于含义”,拍摄者采用的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没有预先确定具体的选题,在拍摄完成前不知道事件究竟会发展成怎样,不知道具体的意义是什么,只有把事件的前后经过完整地记录下来之后主题才有完整的体现,在表意方面,诚如巴赞要求:“仅仅通过对现实表象的展现揭示出现真实的含义”

古典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对真实有不同的理解, 还表现在作品中就涉及到创作者主体介入的问题。古典现实主义要求发掘生活的本质,要求创作主体深入生活,参与地观察、艺术地叙事并在作品注入自己的品格,他所追求的“真实”是本质真实,需要创作主体对客观现实进行分析、推理、归纳、综合、分清本质非本质,所以必须有主体的很大的介入;而新现实主义追求由表及里的真实,认为事物的本质就蕴含在多方面的表象之中,只有真实地再现了事物的表象才有抓住本质的可能。为了表现客观存在的真实,影片应该充分体现客观存在的外部完整性,表现“未经组织的”真实的时间和空间之流。同时强调:无主体的介入。实际上新现实主义的创作者们也是以极大的热情投入纪录片创作之中,在创作思想上也是介入的,只是在具体创作方式上尽量遵从自己的客观理论。因为,许多人做纪录片之初有一种冲动,就是竭力地接近事物的本质,发掘出事物的真相,这样,创作者才会不遗余力地去追求一种绝对的客观。但是在做多了片子之后,就会发现,这种追求是不可能达到的。到了最后,就会明白,原来重要的,是你对事物的看法,对问题看法,对人物的看法,只是我们用的是一种非虚构的手段来表达看法。

真实性的操作层面:纪实手法与真实再现运用之认识

 “如果说纪录片追求一种真实的境界,那么真实并不仅仅是指客观现实的真实,也是创作者和观众主观感受的真实,因为纪录片实际上是对生活的一种转译,是创作者把他对生活解读告诉观众。”这一切都是对生活的理解方式和表现方式,同时受制于客观现实、摄影镜头、观众。在现实的拍摄操作中,“真实”是作为一种理想来追求的,实践中如何逼近真实?

问题有二,其一:纪实手法=真实性?

纪实手法近几年地崛起,看起来是对纪录片以“真实性”为本质的支持,搞得我们拍纪录片就只剩下跟踪拍摄、同期声、长镜头了,似乎并非如此则不真实。其实这是认识的一个误区。纪实手法是以尊重事物发展的自然流程为追求目的。然而,只要有电视镜头的存在,就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自然流程。在镜头面前,人们会有本能的表现欲,本能地隐恶扬善进行矫饰,而事物的发展也会因为镜头介入而产生变化。

问题之二:“真实再现”是否纪录真实?

关于“真实再现”,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创作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叫法。尤里斯·伊文思称为“重拾现场”、“复原补拍”,在中国也有“情景再现”、“现场模拟”的区别。“真实再现”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因为“真实”是无法再现的,但由于约定俗成,所以仍然本文沿用“真实再现”的说法。

1995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第一批“真实再现”的节目,七年来,在最初经历了遭受的强烈的攻击和意见分歧,最终却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引起了各地效仿。通常所指的“真实再现”指的是:在事件发生之时,任何一种纪录方式都没有记录下当时的影像,但为了让后人能够理解和感受当时的发生,电视工作者用一种虚构的类似电影中的扮演的方式把当时发生的东西重现出来,然后把它用在一个非虚构、也就是真实记录的影像当中去使用。“真实再现”是一种虚构的电视手法,它之所以能够在纪录片中找到生存的土壤,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纪实类节目资料的匮乏。这种资料匮乏的状况在电视纪录片中,尤其是历史题材的纪录片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有些题材很好但缺乏素材的纪录片,“真实再现”就成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法。例如纪录二胡艺术家《阿炳》的纪录片,阿炳的影像只有一张照片,如果不用“真实再现”就无法触及这个题材。“真实再现”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法,可以丰富影像表达的手段。但诸多学者认为:运用“真实再现” 必须坚持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则,必须让观众知道这是在搬演,必须了解观众对这样一种形式的接受程度。“真实再现”使用的底线是不能掩盖我们对历史真相把握的信念。如果我们想处理南京大屠杀这样重大的历史题材时,打捞证据的过程就一定是它作为纪录片的重要使命,把所有能找到的人证物证都用纪实手法拍出来,就一定比所谓“真实再现”更具有历史的意义和价值。对于那些有争议的近现代史来说,让证人来说话,远比“真实再现”更有意义。否则会使观众丧失掉对纪录片这个概念的信任感,而这个信任感一旦丧失,整个纪录片的概念都会垮掉。作为一种创作手段,真实再现的出现利弊得失初见端倪,今后在实践运用中学者们认为“真实再现”画面的处理将更加统一和规范,应该打上相应的字幕作为必需的技术规范严加要求,以区别真假难辨的状态。并提出了使用的“适度”原则,包括不能出现对话、基本上不用真人摆拍、以局部代替整体等等。

 “真实再现”是作为一种创作手法存在的,其实,任何创作方法都不可能是“真实性”的绝对前提,某一种方法只是达到创作目的众多可能性中的一种,某一种技巧又可能会被不同的创作目的所采用。纪实也不例外,例如,长镜头在“意大利新现实主义”那里,是记录现实表象“客观性”的方法,而在“法国新浪潮”那里,长镜头却被用来表现主观意念和情绪,创作者的动机和视角改变了视像运动的美学含义。

结束语

其实,对纪录片“真实性”本体的探究,任何形而上学的方法都容易把我们导向迷误,什么是更为本真的“真实”?吕新雨教授认为:“真实”不是谁可以宣判的,也不是谁可以保证的,“真实”是由人建立起来的,就生活和世界的意义是由人建立起来的一样。所以考察真实应该把对媒介自身和创作者自身的反省作为考量的重要元素。真实本身是什么并不可知,可知和可为的只是它是怎么样被建立起来的。纪录片的“真实”空间是由拍摄者、被摄者、观众这三者构成的一种开放的多纬度空间。它强调纪录者的立场和道德良心在纪录片中的重要地位,它强调创作者的自身和他们所运用的媒介在建构真实时的作用,强调创作者的视野和视角对真实的影响。

 

注释:



参见吕新雨:《什么是记录精神?》

参见北京电影学院的黄式宪教授在2002纪录片论坛的发言

任远:《非虚构是纪录片最后防线》 《现代传播》2002.6

钟大年:《再论纪实不是真实》 《现代传播》1995.2

陶涛、林毓佳《纪录与探索—访纪录守望者段锦川》 《现代传播》2002.2 

H·G·布洛克著 滕守尧译《现代艺术哲学》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00页

赵汀阳著 《二十二个方案》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13页

李良荣著《新闻学概论》(修订本) 福建人民出版社 第150页

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电影是什么》,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年版第331页。

陆晔 赵民主编《当代广播电视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229页

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电影是什么》,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

张骏德主编:《当代广播电视新闻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153页

 

[老王论坛]
     
     

你认为这篇文章:   很好 非常好 你的昵称:


  来自: 222.169.185.*   KOMO 认为这篇文章:。 (2013/3/17 0:09:33)
  来自: 211.139.122.*   探索者 认为这篇文章:非常好。 (2003/11/4 19:10:45)
  来自: 61.133.71.*   huhu 认为这篇文章:很好。 (2003/6/12 8:10:42)
  来自: 211.90.167.*  认为这篇文章:非常好。 (2003/5/25 21:04:48)

 
站内搜索:
更多同类别文章:
  《传统媒体在网络突发事件中如何避免被边缘化》 2012/5/11 13:14:57  
  《多做一些比较研究》王文伟 2011/3/19 17:19:22  
  《青岛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初探》兰 竹 2010/10/16 16:04:58  
  《抵制舆论监督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挑战》程士华、王骏勇、方列 2010/8/10 9:36:24  
  《关于新闻评论的几点看法》老 王 2009/9/9 14:41:14  
     
 
Powered By TIPLAIN™ 钛朴™ © 1997-2005 WANG'S STUDIOS Inc .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