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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所属类别:探索空间 所属大类: 探索空间 | ||||||||||||||||||||||||
隐性采访与策划新闻
汤天明(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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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03/12/3 9: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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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是记者采用非记者身份收集新闻材料的一种采访方式,通过对近年来大量隐性采访案例的分析,笔者发现“策划新闻”这一现象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隐性采访究竟如何策划新闻,隐性采访与策划新闻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记者在隐性采访中如何规避策划新闻的误区。下面,笔者试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一、策划新闻:概念的界定
策划新闻是新闻策划的相关概念,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研究,理论界早已经起步。众所周知,新闻策划是媒体对于新闻资源的一种良性开发,试图对客观的新闻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与发掘,以期实现新闻报道的最优化。而策划新闻则是与新闻策划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策划新闻,乃是指新闻媒介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对于新闻事件采取介入与干涉的方针,以促成新闻事件向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发展,从而人为提升事件的新闻价值,达到轰动效应的一种行为。 策划新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之间激烈竞争的产物,更是对于新闻规律的违背。媒体本来只是现实世界与受众之间的中介,媒体的任务在于力图用客观的事实呈现真实、完整的世界。而策划新闻本质上是一种媒体对于客观世界的介入,这种介入改变了客观世界原有的面貌与新闻事件的发展方向,并对新闻事件中的某些方面进行了夸大或缩小。经过策划所形成的新闻,不能完整或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
二、隐性采访中的策划新闻是如何形成的
策划新闻,本质上讲是记者的一种主观行为,隐性采访中策划新闻现象的形成,也正是来源于记者主观上的两点误区。 1.通过“诱导”改变新闻事件的本来面目 诱导,是指记者在隐性采访过程中把自己设置成为新闻事件的当事人,通过语言、体态等暗示手段,促使新闻事件向更剧烈层次发展的一种行为。在隐性采访中,诱导通常表现为记者乔装改扮成违法行为的一方,以买主、嫖客等身份接触暗访对象,促使暗访对象现出原型,加快违法犯罪事件的产生。 《传媒观察》2002年第8期刊登了《扬子晚报》某记者撰写的《珍禽大解救的幕后故事》一文,该文记述了两年前《扬子晚报》对江苏盐城、宜兴等地野生动物捕猎者的一次大型暗访行动——猎鹰行动。文中这样写道:“我在旅馆用餐时,故意向老板娘吹风:‘我们……每天能销出上百只野生动物,这次来主要是想带些野生动物回去……’”;见到捕猎头目时,记者又“编了一大套谎话才稳住了他”。正是记者这一系列对暗访对象的诱导使得记者取得了捕猎者的信任,使得一桩野生动物交易逐步走向现实。 在这一案例中,记者的目的在于促使捕猎者出现并“现形”,我们可以想象,倘若没有记者先前的“故意吹风”、“编谎话”,捕猎者将很难迅速产生对于记者的信任。正是记者以当事人身份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改变了这一事件本来的发展方向,使得策划新闻得以实现。 2.通过隐性采访手段获取平时难以获得的“内幕”,制造卖点,获取轰动效应 在市场经济尚不规范的条件下,传媒与其他产业一样,某种程度上正处于一种不规范的无序竞争,媒体对于受众的一味迎合、媚俗化报道的大量出现,正是这种无序化竞争的鲜明表现。在当下甚为流行的一些民生媒体中,我们时常见到诸如“记者暗访揭开…黑幕”、“……揭秘”之类的报道,其中有很多就是通过隐性采访手段策划出来的新闻。 这种现象在为数不少的“三陪”报道中较为常见,曾经有一家民生新闻栏目做过这样的暗访,两名记者带着针孔式摄像机前去暗房一家从事**活动的洗头房,在包厢内,“嫖客”与三陪女展开对话,“你们有哪些服务”、“包夜多少钱”之类的对白毫无保留地被呈现于观众面前,而当三陪女手指着记者藏有暗访设备的皮包问“你的包为什么总是对着我”时,记者笑答“你漂亮嘛”;就是这些赤裸裸的画面与对话,经过主持人煽情的渲染,带上了更多的神秘、刺激的色彩;更有甚者,把未成年卖淫女拉客、三陪女勾引记者等“刺激”性镜头全部播出,新闻媚俗的本质暴露无遗。 如果说记者在暗访此类新闻时能够协同执法部门,把暗访变成一场扫黄打非的行动,应该说能够起到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可遗憾的是,当今的三陪新闻更多的具有一种卖点的性质,新闻变成了纯粹的“纪实”,失去了原来应有的导向作用,完全变成了策划新闻、争取眼球的牺牲品。
三、隐性采访与策划新闻有必然联系吗?
隐性采访是一种手段,策划新闻则关系到记者的价值取向,一个是工具的问题,一个是人的问题,从学理上讲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由于当下的隐性采访中记者较多采用乔装改办的手段,涉及到人的角色定位与角色冲突问题,使得隐性采访与新闻策划的关系有了一些复杂的色彩。 角色是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依据社会的客观期望,借助自己的主观能力适应社会环境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一方面取决于个体所处的社会地位的性质,另一方面又受到个体的心理特征和主观表演能力的影响。(引自周晓虹著《现代社会心理学》第366页)。从这个定义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具有某种角色的所有人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一定的行为模式,这既是由人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也来自社会公众对于这种角色的期待。比如,教师应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这是教师这种职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对于这种角色的期待。 记者在隐性采访中以乔装改办的身份出现时,他在暗访对象面前所展示的是另一种社会角色,如果记者不采取与此种角色相应的行为模式,就很难得到暗访对象的信任,采访的目的也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诱导”行为便很难避免。比如在上面所说的猎鹰行动中,记者扮演的是一个野生动物买主的角色,在捕猎者眼里,这样的角色就应该对野生动物表现出强烈的购买欲望,如果记者不进行一定的暗示,就很容易引起捕猎者的怀疑,甚至遭到生命危险。而根据上面的推论,只要存在诱导行为,事件的发展方向就会受到记者的影响,从而导致策划新闻不可避免。这样一来,乔装改扮式的隐性采访,便与策划新闻产生了必然的联系。 再来看角色冲突,角色冲突是在社会角色的扮演中,在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发生了矛盾、对立和抵触,妨碍了角色扮演的顺利进行。角色间的冲突往往是由角色利益上的对立、角色期望的差别以及人们没有按角色规范行事等原因引起的。角色冲突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力不从心,左右为难。(引自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在乔装改扮的暗访中,记者在本质上是媒体工作者,承担着采集新闻材料、调查新闻事实的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扮演某种其他角色,并且强迫自己按照这种假扮角色的规范实施自己的行为。这时,两种角色之间的冲突便无可避免。记者往往不得不放弃新闻采写的一般规律,把自己设置成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新闻实践的发展方向产生影响,也导致了策划新闻的产生。 根据社会角色相关的理论,当在隐性采访中以“局外人”、“观察者”身份出现,并不介入新闻事件时,记者只有“新闻工作者”这一种社会角色,不会产生因为角色偏离和角色冲突所带来的尴尬局面,诱导现象也不会出现,策划新闻往往无从产生。 综上所述,策划新闻与隐性采访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只有当隐性采访这一工具的利用者——记者——人为地偏离记者本身这一社会角色时,策划新闻现象才得以出现。
四、隐性采访中记者如何规避策划新闻这一误区
如前所述,策划新闻现象在隐性采访中有两个来源,那么,要科学地规避这一误区,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1.规范竞争意识,坚持正确导向,保持高尚品位,避免媚俗化竞争 隐性采访中诸如“三陪报道”这类策划新闻的产生,源自媒体在激烈竞争态势下的一种不正当竞争意识,要避免这种意识的继续大兴其道,就要求媒体强化自己的社会责任,保持新闻媒体应有的高尚品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媒体在公众中的影响将日趋加强,如果媒体始终采取一种媚俗化的态度,难免会对公众人格、心理的健全产生不良的影响。而“三陪”报道之类的策划新闻,多是报道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阴暗面,虽然对于阴暗面的报道有利于创造一个全面、整体的媒介世界,但是如果在报道时不注重社会效果,“有闻必录”,就难免人为地夸大了社会中的某些不良现象,对于公众对国家的信心以及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都会有不良影响。 2.在隐性采访中,多用观察式,少用介入式,避免角色定位的偏离和角色冲突的产生 隐性采访在全世界兴起之后,介入式的方式曾经成就过一大批经典的报道案例,但这种方式屡屡与法律相碰撞,所以一直没有能走上“正统”,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介入式暗访在普利策新闻奖最终表决时遭到否决的事件。在中国,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新闻法制的健全,介入式、诱导式暗访所能钻的“空子”也会越来越少。更何况,“介入”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对于新闻规律的违背,在实践过程中还涉及到人的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不能成为隐性采访的主流。在暗访中,记者多以局外人的身份出现,通过冷静观察的方式收集新闻材料,有利于新闻报道的正规化,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也是在日趋法制化的中国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在当今的新闻界,对于隐性采访的质疑接连不断,而隐性采访的案例却层出不穷,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也许只有不断地加强新闻自律和新闻法制化建设,才能使得隐性采访走上正规化。前面的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顾理平:《新闻法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出版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张子龙:《隐性采访热的冷思考》,《传媒观察》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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