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文章所属类别:你说我说 所属大类: 你说我说 | ||||||||||||||||||||||||
地方台都市类新闻节目的异化现象
齐克团 (苏州大学 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
||||||||||||||||||||||||
登记日期:2004/7/2 8:07:25
|
||||||||||||||||||||||||
近年来,地方台兴办了不少反映民意民情及社会阴暗角落的准舆论监督的新闻节目,如江苏台的《南京零距离》、苏州台的《新闻夜班车》等,笔者把它们称之为都市类新闻节目。这类节目所报道的是实实在在的老百姓身边的故事,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社会,有时还为百姓讨说法,还公道,当然其中也搀杂了一些猎奇类的新闻,满足了市井百姓的窥视与情感发泄欲望,所以这类节目往往是收视率很高的节目。如苏州台的《新闻夜班车》的收视率高峰时能达到12点左右,在苏州这样一个江南小城,可以说已经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都市类新闻火暴的收视效果由此可见一斑。 都市类新闻栏目的大面积丰收客观上刺激了它继续大张旗鼓干下去的勇气。但是,在它所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也处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早在19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了“物的异化”与人的“自我异化”的命题。可以说,异化是世界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媒介在某种意义上扮演着异化的帮凶——人们越来越多地借助媒介来了解外界,媒介营造的“仿真”环境成为一种实质意义上的新的异化力量。媒介产品的异化是指媒介产品在传者制造过程中或受者使用的过程中,背离了初衷,偏离了方向或走向对立面的情形。 就都市类新闻节目而言,它的异化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越权行为 都市类新闻节目所报道的内容反映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占相当大的比例。此种类别的新闻中,媒介所充当的角色是比较模糊的。首先,作为一种大众媒体,它在这里首先执行的是环境监测的功能,即把社会发生的异常现象——在这里指都市类节目所进行“猎奇”报道,真实地再现给受众。其次,媒体却又扮演了一个与自己的功能定位并不相相称的角色——越权干预司法、立法、执法的行为。在媒介执行环境监测告知功能的同时,又积极充当起百姓保护者或政府谏言人(发言人)的角色,动辄以保护弱势群体的面目出现,或以政策的执行者与推动者自居。屏幕上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是,某位妇女被遭遇家庭暴力,记者义愤填膺上门采访;某户居民房屋出现问题,记者鞍前马后为其联系有关部门解决;等等。因此,在当地百姓中形成了一种特定思维:个人或家庭即使有了芝麻点大的小事,也要将新闻热线打到新闻栏目组,寻求记者的“帮助”。这一方面打破了公众对于媒介的正常期待,使这类新闻栏目越来越异化为百姓投诉台,日复一日重复着不同人物的近乎相同的故事,受众的感官长期处于这样的熏陶中,必然对此类节目失去新鲜感与情趣,在媒介所营造的这样的客观真实中,也会催生受众对社会的一种抵触、不安的情绪。他们会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琐屑与无奈,充满伤心与烦恼。这无疑会降低普通百姓对生活美好的的鉴赏力,使他们对生活的欲望逐渐畏缩,然后再不会去主动接近或关注这类都市类的新闻节目。另一方面,这类节目的越权行为又影响了其它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这类节目经常把目光投向关系民生的一些市政工程的建设进展、菜篮子或米袋子工程、城市公交问题等等。有些决策是当地部门正在审议或决策中的,但往往媒介会捷足先登,坚决站在老百姓一边,积极向有关部门为老百姓争取最大利益,以此取悦受众。这样的结果往往会使有关行政部门迫于媒介造起的舆论压力而使决策不成熟出台或改变原来的初衷。这种越权干预已超出媒介的正常职能范围,使执法部门处于艰难而又尴尬的境地。这种异化对于媒介来说也是危险的。 2、 主持人高高在上的话语权 都市类新闻节目注重拉近与受众的距离,刻意营造与观众的互动气氛,因此在主持人上大做文章,造就了一种不伦不类的主持风格。主持人似乎为拉近与受众的距离,真是采用讲故事的手法说新闻,语言也不乏生动幽默,显示出平民色彩,但主持人在形象上、语言上却难以相信这是在说新闻。他们有的随便坐一把椅子,着一件毛衣,拿一份讲稿就可以播新闻;有的节目主持人在形象上大做文章,甚至修理一个光头,说新闻时“这个”、“那个”等口语连篇,让人有如鲠在喉的感觉。感觉新闻异化为娱乐八卦。尽管目前有新闻娱乐化的倾向,但如此说新闻还是让新闻失去了固有的严肃的底蕴,尽管这类新闻往往很“软”。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是,在播完一条新闻后,主持人往往会跳出来,以道德审判官的面目对新闻事件或就事论事,或就事论人,而且这类节目主持人所具备的底蕴与学识根本担当不起“评判员”的重任,其评说之词无非是记者或编辑事先炮制出来的。主持人正襟危坐,表情冰冷,评判言语中有一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气势,似乎自己说得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这一方面低估了受众对事件的理解能力,一方面其拥有话语权的优越感会让受众产生心理的排斥。作为一个主持人,明目张胆跳出来对每个新闻事件进行补充评说,本身就违背了新闻所提倡的客观性原则,可以说是画蛇添足。长期以往,除了会使一部分受众因为心理排斥的原因敬而远之外,还会使一部分理解力不高的受众对主持人产生依附心理,这无疑会禁锢他们的思维与辨别力。此外 ,这些主持人的评论在言语、事理分析上一般并没有独到之处,泛泛浅薄的评论浪费了观众的时间。 3、 追求刺激而不顾伦理 都市类新闻的最大卖点就是充斥着大量充满悲剧色彩的新闻事件,如车祸、刑事案件、火灾、天灾等。这些甚至充满血腥的新闻很能调动起受众的窥视欲望与心理满足。因此,为了提高收视率,记者们凭借敏锐的新闻鼻乐此不疲地报道该类新闻。但有时这类节目为了刺激受众低级的感官欲望,而置新闻职业伦理与不顾,将别人的隐私、痛苦赤裸裸展示在公众面前。笔者曾见过江南某市一都市类新闻节目将一个被汽车压碎头颅的小孩的遗体,没有经过任何技术处理就出现在节目中。这除了侵犯了小孩作为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外,对小孩的家长的伤害也是巨大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心就在追求轰动效应与收视率的动机中泯灭了。还有一种情况是,记者把受众等同化对待,认为每个人都喜欢刺激与轰动,却忽视了受众间的差异性。一些受众对画面中出现的遗体等惊骇镜头有本能的反感,但记者对此毫无顾及。笔者曾看到一都市类节目曾把一具溺水而亡的老妪的遗体——一具已腐败的遗体,毫无回避地将其播出在新闻中,笔者经过粗略调查,有一些观众对此产生了本能的生理上的反应,如呕吐、不适等。他们对电视台的作法感到不可思议与难以理解。职业伦理是每一位新闻工作者应切实遵守的道德底线,倘若为了追求一时轰动而抛开职业伦理作出伤害受众的举动,无疑是饮鸩止渴的举动。在讲究传播文明的今天,职业伦理彰显着新闻工作者的良知、道义与责任,因此是不可被其他因素异化的。 (本文来自中华传媒网) [老王论坛] |
![]() |
|||||||||||||||||||||||
|
||||||||||||||||||||||||
|
||||||||||||||||||||||||
|
||||||||||||||||||||||||
Powered By TIPLAIN™ 钛朴™ © 1997-2005 WANG'S STUDIOS Inc .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