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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所属类别:海韵夜话 所属大类: 海韵夜话 | ||||||||||||||||||||||||
评奖和老鼠屎
胡平(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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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03/3/16 19: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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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粒老鼠*可以坏了一锅粥”;还有一种说法是“一只坏苹果可以烂了一筐苹果”;同样的说法还有是“一根烂黄瓜可以化塌一坐高如山丘的盐垛”。这三句话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做事要防微杜渐,更要及时消除“隐患”,消灭“蛀虫”,决不能让它们铸成大祸。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许多好事往往因为小的不注意而遭到大的损失,甚至失败。
据说,广播电视的评奖项目和机会跟其他媒体相比要多得多。这是从广播电视的实际出发的,无可非议。当然,与此相应的是广播电视工作者自然就比其他媒体获奖机会要多。这也是正常的。
评奖是件好事。因为它并不是以获利为目的,它的目的在于创优,就是通过评奖,提高我们队伍的素质,提高我们节目的质量,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使广播电视更好地为受众服务。当然,既然是评奖,获奖者(包括作品作者、作品播出单位领导等)都会因此而得到奖励。这种奖励,对作者而言,将来评职称、评优秀工作者(百佳什么的)、甚至评拔尖人才等都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条件;而对有关的领导者而言,则是其政绩的一种主要标志,甚至是其考核、晋级和提拨的条件。应该说,这也都还算正常的。
问题是参与评奖者如何正确地把握事业和个人的利益的位置?如果把评奖当作个人获利的手段就会出问题了。
据传,曾经有位记者把自己已经播出的作品推荐给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将此作品参加评奖,结果,有关负责人则建议他好好地修改,并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作者一听,觉得按负责人的意见修改的话,作品就面目全非了。作者说,这样改就不是播出时原作的样子了,这样去评奖合适吗?这位负责竟然称,“我组织和参加了那么多次的评奖,哪篇作品不是经过这样的千锤百炼送出去,才能获奖的?”这个“千锤百炼”不是指在作品播出前而是指播出后参加评奖前。曾经有一家广播电台慕名到另一家某节目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电台去考察取经,结果到了那里,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日常没有这个节目,而是为了评奖才制作了这个节目。于是他们就说,他们都可以如此造假,我们如此“千锤百炼”一下又何妨呢?
另据传,还有更甚者,那就是给“主要”评委们投扔“手榴弹”和“炸药包”,当然其手法是相当隐蔽的。
我们都很清楚,参加评奖的节目和作品都必须是播出的原作,谁要作假(即在播出后评奖前进行“千锤百炼”。试问,为什么不在播出前千锤百炼呢?)将会受到评奖规则的惩罚。而谁搞“不正之风”将被严厉处罚。规则是这样定的,当然大多数是会认真遵守这些规则的,但谁又敢保证决不会出现以身试法者呢?
如果上述种种传说是真有其事,那么这样的行为不但是对正常的评奖活动的亵渎和侮辱,更是道德腐败的恶行,尤其是它必将损害绝大多数按规则参加评奖作者和单位的利益,更使评奖失去了公正,失去了评奖的真正意义。一件蛮好的事就这样被搞坏了,那么真该对目前的评奖活动进行认真的整顿了!
当然,但愿这种传说是讹传,不希望它是真实的。
但是,如果真有这种现象,即使是极少数,也完全可以肯定地说它就是“一粒老鼠*”,就是“一只烂苹果”,就是“一根烂黄瓜”!
对这种现象如果不及时制止和清算,那么,日久天长,受害的则是我们的队伍:道德的堕落,素质的下滑,事业的没落。
这不是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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